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2年下半年我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我校学生深入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准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引导和激励学生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力进取,根据教育部社科司《2012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教社科司函[2012]16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下半年“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是中央16号文件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抓手,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资力量,精心组织准备,坚持课程教学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尽力解决学生思想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学实效。
二、本学期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根据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的《2012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见附件)和学校要求,结合各专业特点和实践教育实际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为配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需要,校党委宣传部为各学院订阅了《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形势与政策》教材,有关授课提纲请查阅“校园网—半岛sports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形势与政策专栏)〕”。
三、在组织实施“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过程时,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教学组织和考勤工作。“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考察考核要根据本课程特点,主要考察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考核于本学期结束前两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要按学校统一的课堂教学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事故的,按照《bd官方登录页面
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校教字[2005]1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校党委宣传部
2012年8月26日
附件: 2012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