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皖教秘人[2012]77号文暨做好我校2012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2]77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2012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统计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顺利开展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统计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并填写《2012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统计表》(含电子版),于5月25日报送学校职改办。
二、评审(推荐)范围
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
三、评审标准
高校教师系列相应资格的评审标准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01号)有关条款执行;
四、指标职数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对岗申报和聘任。2012年度学校用于推荐评审的岗位与职数于6月5日公布下达。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组成由院长负责、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职评推荐组(3—5人,名单报学校职改办备案),通过评议等方式,衡量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对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数,向学校等额推荐申报人名单及材料。机关教辅单位申报晋升高教系列职称者由学校人事处出具委托函后归入相应的学科考评推荐。
(二)各学院对申报人的考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根据皖教秘人[2012]77号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校职称推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审议推荐申报者材料。
六、需报送材料
(一)教学任务书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原件;
(二)《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和整理好的各种材料复印件及按照省厅要求需装订的原件(可不装订,待职改办审核后再装订);
(三)《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份(可打印,按照省厅要求装订);
七、时间安排
6月28日:文学院、政法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育学院、美术学院;
6月29日:音乐学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6月30日: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学院、行政总支、党群总支、后勤总支、后勤集团总支、附属实验中学直属支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报人的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高校教师系列除外)、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由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职改办不再收取原件,如有需要从学院调用。请各学院本着对申报人负责的态度,务必做好审核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送材料按照时间安排统一组织进行,各学院可推荐一名报送材料人员,个人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电话:3803218
联系人:李景刚
电子信箱:msyzgb@126.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