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和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为加快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根据上级要求,各高校重点实验室应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严格经费管理,在支撑基础研究、培养创新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产出高水平成果并催生转化等方面产生独特作用。加快建设进度,创新体制机制,力争早出成效。积极做好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评估验收、开放运行等准备工作。
我校现有“绿色材料化学”、“含能材料”、“资源植物生物学”三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请各依托学院和相关负责人按照《关于加强安徽省省级高等学校重点试验室建设的意见》(教科技【2003】001号)和申报书的要求对实验室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认真加以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凝练方向特色,重点突出、亮点鲜明。请各重点实验室将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材料内容包括:
1.重点实验室基本概况;
2.重点实验室建设主要内容、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3.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开放课题研究进展和支撑学科建设情况;
4.重点实验室承担的项目和经费情况;
5.以重点实验室人员和固定人员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准专利、获奖成果及产学研合作情况;
6.重点实验室制度建设、体制创新情况;
7.重点实验室下一阶段建设规划、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1年11月30日